关于开展电动车违规充电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8 21:48信息来源: 无为市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综合协调股 字体:【  

无城镇人民政府,无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期,多人举报反映小区业主在楼梯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并私拉电线“飞线”充电,造成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突出。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多起电动车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电动车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违规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以更大决心、更硬措施、更严手段,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全面提升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违规停放充电治理。无城镇人民政府,应急、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大队和住建局要严格督促社区(村)居委会、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等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持续开展安全检查,坚决杜绝电动车飞线充电、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问题的治理对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于确实没有条件建设集中充电场所的居民住宅小区,无城镇、社区(村)居委会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动车消防安全。

(二)加大停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住建部门要根据居民小区电动车保有量和实际需求,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要加强对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环节监督检查,对设有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库的场所,设计和图纸审查单位要根据规范和实际情况对非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车道坡度等进行设置,方便电动车上下出入供电公司要对电动车棚电路敷设及改造进行指导,严防超负荷用电及违规用电。

(三)开展典型案例宣传教育。无城镇人民政府,应急、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站、新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电动车火灾预防类公益广告;利用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宣传飞线充电的危险性和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相关常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

(四)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消防、住建、公安和应急等重点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全面清理、及时消除电动车火灾安全风险隐患。针对不听劝阻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公开曝光,对隐患反复、问题突出、不配合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电动车违规充电专项治理行动对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无城镇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责任意识。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电动车违规充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加强宣传教育,不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协作、各司其职。无城镇和各相关职能部门既要加强协作,及时沟通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又要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芜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真正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落到实处。

()督导检查、持续推进。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检查,督促社区(村)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定期下发督查通报,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持续促进全电动车违规充电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2021年4月1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芜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_芜安办〔2018〕9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