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评议指标细则及优化提升实施举措(基本版)

发布时间:2023-09-20 16:29信息来源: 无为市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指标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优化提升实施举措

“一单两库”健全率

各地各部门是否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指标值=本辖区(或本系统,下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一单两库”的单位数/本辖区具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单位数。

指标得分=指标值/100%×100(满分100分)。

1.根据《芜湖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一业一查”工作计划》,健全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员单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全覆盖。

2.各部门要在省监管平台上建立健全“一单两库”并动态更新管理,分别实现日常检查事项、监管对象、持证人员100%全覆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调整更新,应同步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更新“随机抽查清单关联”。

3.加强“一单两库”规范化、精准化建设,达到底数清、分类明。监管对象必须通过“许可主管类型”、“非许可主管类型”进行分类。

抽查清单关联率

各地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是否关联至互联网+监管平台中的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

指标值=已关联的随机抽查清单数量/双随机抽查清单总数

指标得分=关联率达到或者超过90%得满分,未达到的按照百分比法计算分值

部门联合抽查

各地各部门是否全面推进部门联合“一业一查”模式,充分整合同一行业领域涉多个部门检查事项实现常态化。

指标值=本辖区开展的联合抽查任务数/本辖区开展的抽查任务总数。

指标得分=指标值/75%×100(满分100分)。         

1.以优化制定联查计划为抓手,对同一行业领域市场主体的多个部门多个监管事项,实施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的联合检查即“一业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2.无法纳入部门联查的,应当加强各部门系统内的统筹聚合,尽可能实施一揽子检查,并优先采取“市级统一发起”的方式进行,减少多头、多级检查。

重复抽查发生率

各地各部门是否加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统筹管理,充分整合对同一企业的多个检查事项,实现涉企干扰最小化。

指标值=本辖区被不同抽查任务均抽到的企业数/本辖区抽查企业总数

指标得分:指标值低于5%得满分;指标值高于5%,每高出1%,扣5分。

1.加强系统外不同部门的整合,实施联查;加强系统内不同机构、层级的整合,实施一次性检查,减少因多头检查、多级检查而造成的重复检查。

2.发起任务时,要在平台中使用“剔除已查对象”功能,将其他任务已抽查过的企业排除在外,防止重复检查。

信用风险应用率

各地各部门是否在双随机抽查中,依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

指标值=本辖区实施信用风险分类抽查任务数/本辖区涉企抽查任务总数。

指标得分=指标值/90%×100(满分100分)。

1.以企业为抽查对象,在监管平台上发起任务时一定要勾选“信用等级”(ABCD四类全选),并在下一步操作中设置阶梯式的“抽查比例”:信用等级越差,抽取比例越高,ABCD依次递增,提高监管精准度和问题发现率。

2.以非企业为抽查对象,要加强系统内外的有机整合,尽可能实施一揽子检查,并优先采取“市级统一发起”的方式进行,减少多头、多级检查。

3.严格按照抽查工作指引或检查规则标准,开展监督检查,提升监管效能。

抽查问题发现率

各地各部门是否按照抽查工作指引或检查规则标准,严格规范实施检查,实现帮助企业发现问题隐患、提高合规能力的监管目的。

指标值=本辖区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企业数/本辖区双随机抽查企业总数。

指标得分=指标值/35%×100(满分100分)

清单事项覆盖率

各地各部门抽查任务包含的抽查事项是否覆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的所有监督检查事项,实现应管尽管、履职到位。

指标值=本辖区抽查任务覆盖抽查事项数/全省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事项数。

指标得分=指标值/100%×100(满分100分)。

1.在监管平台上发起抽查任务时,一是要注意勾选“抽查事项”的覆盖面,能够一揽子实施检查的事项要纳入同一检查任务之中。二是要具体到细类(即每个小项),不能只勾选大类。

2.联查任务发起前,联查部门之间要就勾选哪些“抽查事项”做好充分沟通,以免漏选,促进监管效能最大化。

抽查任务完成率

各地各部门是否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抽查任务

指标值1=本辖区已完成抽查任务数/本辖区开展的抽查任务总数

指标值2=本辖区联合抽查任务已完成数/应开展的联合抽查任务总数;

指标值3=本辖区省市市监局部署抽查任务已完成数/省市市监局部署抽查任务总数;

指标得分=指标值1×40%+(指标值2×30%+(指标值3×30%

1.检查结果要在检查结束20个工作日内录入省监管平台,结果未公示视为任务未完成。

2.全年抽查计划任务(包括我市部门联查计划任务和本系统抽查计划任务)在10月31日之前全面完成,

3“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要及时列入异常名录并公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的,要及时跟进处理并公示结果。

4.抽查任务全程在省监管平台上运行。

被查企业满意度

抽查检查企业感受问卷调查从企业感受出发,对各地各部门抽查检查的规范性、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针对近一年来抽查过的制造业企业从以下问题进行随机调查:

一、对当地政府部门检查的规范化程度是否满意是否存在随意检查、走过场式检查等情况

满意30分一般15分不满意0分

二、对当地政府部门检查频次是否满意是否存在政府部门短时间内多次上门检查造成干扰的情况

满意40分一般20分不满意0分

三、近年来,当地政府是否对各类检查任务进行精简整合,是否存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多头重复检查的情况

满意30一般15分不满意0分

 

所有接受问卷调查企业的平均评价得分为此

项指标最终得分。

1.认真落实《芜湖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一业一查”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优化实施,最大程度将监管对象和监管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减少涉企干扰。

2.确属无法开展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要尽可能加强本系统内的整合归并,并以“市级统一发起”的方式进行,实施一揽子检查,切实减少多级、多头重复检查。

3.联查部门要统筹协调,相互配合,统一行动,不得各行其是,分头行动,名为部门联查实则各自检查。凡搞“假联查”的,将在营商环境评价和年度考核中倒扣分

4.鼓励智慧监管、远程监管。凡通过书面检查、网络监测、远程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能够实现监管目的的部门,可不参与实地检查。

5.检查中,要规范检查、文明执法,寓宣教于监管,寓服务于监管,帮助企业提高自我合规能力,并向其宣讲“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对于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意义,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