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供销社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综合改革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综合改革成效明显,为农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三会”制度逐渐完善,资产管理规范有序。2024年3月,我社荣获2023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县级优胜单位”(全省县级社第一名)、“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县级优胜单位”,被省人社厅、省供销社评为“全省供销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24年11月,被人社部、全国供销总社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创新发展为思路,不断推进综合改革
1.持续完善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合作经营、两社融合、开放办社等形式,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和经营服务网点向全域延伸,并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2024年,共新办基层社3家,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新增“新网工程”网点(含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15个,实现了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基层服务组织全覆盖。
2.扶持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壮大。持续赋能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发挥助力乡村振兴奖补资金效用,扶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4年,已助力乡村振兴奖补项目24家,发放奖补资金150万。进一步推广“金农供销贷”产品,为各类涉农企业及平台会员提供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融资服务。2024年,为涉农经营主体和农户发放“金农供销贷”2900万元,切实解决了农业经营主体创业融资难的问题。
3.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提质增效。稳妥推进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承接试点任务由2023年1.47万亩增加到2024年5.24万亩,目前已圆满完成耕、种、防、收等各环节任务,新增服务主体2家,较去年同比增加256%,进一步提升了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以为农服务为宗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1.规范农产品展销平台运营。通过积极对接徽采云平台、与邮政加强合作等进一步畅通了地方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2024年,已帮助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销售农特产品80余万元。同时,已合作建成昆山镇农特产品销售中心,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形成初步闭环。
2.积极组织农资储备和市场供应。严把农资商品质量关,年初组织系统内农资经营单位从省社辉隆集团调运尿素、复合肥19000余吨,各类农药200余吨;从安徽丰乐种业、安徽皖垦种业等知名企业调运优质水稻种子420万斤,为春耕备耕积累优质货源;积极协调市农业执法部门对农资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保供的农资产品不出问题,目前抽检农资产品已达38批次。
3.探索乡村振兴“新领域”。 一是投资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紧抓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机遇,招商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2024年10月16日,促成无为市政府与安徽双赢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二是投资建设大型农事服务中心。拟招商投资建设大型农事服务中心,目前已征集合作伙伴,进入项目选址阶段,建成后将示范推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以“三会”制度为依据,完善健全组织体系
在市委、市政府和芜湖市供销社精心指导下,我社于2024年9月25日顺利召开了无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无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建立健全了无为市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一届一次理事会审核通过了3项重大事项。
(四)以安全稳定为根本,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今年以来,我社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党组成员“分片负责”的工作机制,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等反映强烈问题,以实干举措为群众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2024年,已办理8件市长热线和信访件,完成了补缴无六路加油站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原大江商贸城资产办证税费缴纳、兑现原泥汊社部分职工代垫档案管理费等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及时、有效、妥善处理各类共性和个性问题,有力地保证了供销系统安全稳定。加强社有和下剩资产管理监督,分类施策,落实对社有及下剩资产的运营和管理职责。2024年,共处置资产11宗,公开对外出租收益达430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107.5%,净资产保值增值6.56%。
二、2025年工作计划
1.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谋划对外投资。以开放办社形式,入股经营主体(企业),帮助申报省、芜湖市“新网工程”项目,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下属全资联兴公司和安徽双赢集团成立合资公司(安徽双赢集团控股),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项目的进程。
2.进一步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主动谋划服务“三农”,利用系统资源,实施好助力乡村振兴奖补项目;抓住全市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契机,实现系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定和授信服务全覆盖,推动“金农供销贷”等特色信用产品与新型农业主体间深度融合;积极主动申报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3.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模式,助推集体经济发展。重点支持镇级社、村级社建设,鼓励积极参与和美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新增庄稼医院、综合服务社、经营网点15个,新建、改造基层社3个,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社5个,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4.持续抓好供销系统安全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按照尊重历史、结合现实的原则,努力寻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办法,着力维护系统维稳,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努力营造稳定的发展环境。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镇乡村振兴工作的需要,分类处置、有效利用各类社属资产。加强对老旧资产的排查的频次和密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格参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进行出租,确保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