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解读《无城镇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近日,无城镇印发了《无城镇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政策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及时有效化解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矛盾纠纷,是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5 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近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尤其是通过改进优化宅基地审批、开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以及狠抓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三权分置”等举措,有力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有利于加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从源头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妥善化解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镇农经站于2021年12月组织起草了《无城镇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起草过程中,镇党委组织相关部门和19个农村社区召开征求意见会,对《方案》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方案》(送审稿)。
四、工作目标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
因宅基地确权、权属、审批、占用、处置和住宅继承、拆迁安置及其他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
(二)农村承包地纠纷
因承包地确权、权属、处置和农村机动地发包、四荒地发包及其他因承包地引起的纠纷。
五、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排查。各村(居)要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实施,按照“办包村、村包组”要求,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将本辖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全部排查清楚,特别是对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等社会关注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排查、深入排查,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
(二)积极稳妥化解。各村(居)切实发挥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主体责任,边排查边化解,引导群众平等协商解决问题。千方百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办、重大纠纷不出区。
(三)建立长效机制。自下而上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完善信息预警、教育疏导、研究分析、集中调处、联合督查、回复反馈等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机制。
六、创新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成立工作专班,对本辖区排查化解工作负总责,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困难问题,切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对策,明确专人及时调处,建立工作台账、限时整改销号。
(二)密切部门协作。 农综站、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等部门,要在镇党委和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信息共享、联合行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注重综合施策。 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处理、纠纷仲裁、司法诉讼等手段,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努力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对摸排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主要依靠镇、村两级组织化解,做到边排查边化解,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积极稳妥进行化解,做到小纠纷化解在村,一般纠纷化解在镇,重点难点问题报市化解,对能在本级化解的矛盾纠纷尽量不上交,对一时难以化解的纠纷,则落实包案化解责任,明确包保责任人。
八、解读机关
本实施意见由无城镇党政办负责解读。 解读人:承亚梅 联系方式:0553-6610343 邮箱:2872396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