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陡沟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以及本镇相邻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本镇造成重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未雨绸缪,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安监站的指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属地管理;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应对。
(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落实基层单位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提高基层防灾、避灾能力。
(4)科学预警、有效应对。加强预防和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研究,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人民政府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2.1 应急指挥机构
镇人民政府成立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统一领导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水务、安全生产、自然资源的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党政办、综治办、安监站、武装部、国土所、派出所、社会事务办、环保站、财政所、村镇建设办、经发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站、卫生院、中心校、城东市监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福渡交警中队、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由安监站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2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 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预警和抢险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研究、决定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2.2.2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提出处置建议,传达、落实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协调、督查各级各部门工作;建立指挥部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的联动机制及跨市协作机制;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预警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研究会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收集、整理、报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工作动态信息,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并及时报告、通报和发布、编印相关应急工作简报;组织、协调开展抗灾救灾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 指挥部成员单位
党政办:负责组织、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媒体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经发办:负责统筹安排涉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项目投资计划,牵头组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监测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必要时依法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负责做好粮食储备和市场粮情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原粮加工和受灾区域应急粮油调用安排,保障粮食供应;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煤、电、油、气、运等正常供应工作;督促、协调电力部门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做好市级相关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中心校:负责协调、组织全镇学校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舍安全监测和防护工作;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和应急逃生演练,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派出所:负责维护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社会治安稳定和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必要时依法实施交通管制;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灾救灾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利用网络散发谣言的违法行为,协助疏散和转移受威胁的群众;协调有关物资、人员的牵引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指导督促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的应急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派出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应对及救灾所需资金的筹集、下拨和监督管理。
国土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评估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参与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
环保站: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相关单位(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开展乡镇主干道路除雪除冰行动,以及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工作。
村镇建设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灾害评估及因灾损毁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城市桥梁、隧道设施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灾害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受灾地政府做好城市房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人防工程安全事故的监测、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经发办: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公路、水路抢险、抢修和除雪除冰保畅通,优先保障抢险救援车辆、船舶通行;协调组织运力,疏运人员和物资;配合受灾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水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督促业主单位做好在建公路、水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辖区内船舶交通,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和最水上运输安全;负责内河水上搜救工作。
水利站: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农村供水设施和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和应急抢险工作。
农服中心:负责调查核实、上报农业灾情;负责农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市级农业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组织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和供应。
文化站:负责组织、督导旅游行业防灾、抗灾知识宣传;协调地方政府做好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疏散工作。
卫生院:负责灾区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安监站:负责镇指挥部日常工作(包括应急值守、传达指令、参谋咨询、综合协调和收集、整理、上报、发送信息等);汇总灾情信息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联系、协调民兵参与抗灾救灾工作。
城东市监所: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对本镇企业生产的救灾物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并依法组织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负责做好受灾害影响期间生活必需品、生活服务业、交通、能源、商业零售等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受灾地区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负责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囤积居奇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负责监测监管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稳定。
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指导和督促辖区各地开展道路的应急抢修工作。
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所属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办理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协调、报批事项;协助做好我镇境内遂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的相关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协助公安机关保护重要目标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负责灾害事故综合救援工作,营救被困人员并协助疏散;配合进行险情处置,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参与道路和高速公路、农贸市场等重要建(构)筑物的铲冰除雪工作;参与各项民生保障工作。
供电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和重要、高危用户用电的供应;负责及时组织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满足抢险救灾、安置滞留人员的场所及重点部门和居民生活电力供应。
2.3 专家咨询机构
依托应急管理专家库,建立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专家组,主要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重要信息研判、应急处置和总结评估等工作,为镇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3. 灾害分级
按照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
3.1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辖区范围内部分地区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在0℃以下,且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造成辖区内公路或铁路运输受阻或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4)造成辖区内电力设施破坏,对该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5)造成辖区内主要城镇城区交通或供水中断,气源供应紧缺,或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俏,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3.2 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镇大部分地区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出现直径5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3)造成辖区内高速公路、国道等严重受阻或中断;或者严重影响交通运输秩序,迫使大部分班次延误或取消,居民出行困难,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造成镇境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全镇电网减供负荷达20%以上,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5)造成镇内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3.3 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者出现直径在1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者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10天在0℃以下。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
(3)造成镇内高速公路网、重要国家、省、市道干线中断,经抢修24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铁路干线运输受阻或中断,大量班次延误或取消。上述情况致使大量居民滞留在镇内或高速公路上,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造成镇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全镇电网减供负荷达40%以上;或某一乡镇电网减供负荷达80%以上,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5)造成部分城区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3.4 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出现直径在2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日平均气温连续12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以上。
(3)造成高速公路网中断,经抢修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上述情况致使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乘客长时间滞留,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4)造成镇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全镇电网减供负荷达60%以上,对华中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造成城区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
4.1 监测预警
(1)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及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和预警系统,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2)气象部门要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监测和预报,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具体按照《陡沟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
(3)经发、教育、交管、规建、农业农村、水利、应急、行政执法、电力等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认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4)镇指挥部办公室建立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信息交流和集中分析会商机制,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及时报告和通报。
3.2 预防行动
每年11月下旬至次年3月31日为我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遇有特殊情况,镇指挥部可视情提前或延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防御警戒期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1)各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等有关成员单位建立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加强气象监测、预警信息收集以及对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农林渔业等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汇总评估,研究其发展趋势,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通报成员单位。
(2)电力、交管、经发、规建、行政执法、农业农村、教育、水利等部门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落实防御措施,建立和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
(3)基层组织、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做好防御工作,避免或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4)完善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提高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5.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5.1.1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迅速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指挥本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关具体响应程序和应急措施由镇政府规定。
镇安监站等相关部门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发展趋势和灾害影响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信息。必要时,镇指挥部召集主要成员单位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视情形给予受灾乡镇应急支援。
5.1.2 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Ⅲ级)
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镇指挥部迅速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指挥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镇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召开会议,动员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汇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情况,电力、交管、经发、规建、行政执法、农业农村、教育、水利等部门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及对本部门的影响,提出各自防御对策。镇指挥部确定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镇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传达镇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掌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及时将工作信息报告镇指挥部领导,并上报镇党委、政府,通报成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加强技术指导,调配抢险物资,联系武装部、派出所、执法队援灾区抢险救灾;通过有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政府防御灾害的工作情况。
灾害发生地的镇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做好先期处置工作。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根据上级指挥部要求,动员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适时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电网、通信、地质灾害等隐患点的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疏通道路,营救被围困的群众。及时将灾情及处置情况报镇指挥部。
5.1.3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Ⅱ级、I级)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镇指挥部迅速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同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并向县指挥部紧急报告,请求启动Ⅱ级或I级相应,必要时上向上级请求支援。
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镇指挥部直接指挥处置工作。
镇安监站调整为战时应急值守模式,安排多人在岗值班,其他人员全部在镇指挥部办公室集中办公,24小时待命。
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取消休假和节假日休息,随时待命准备参加抗灾救灾工作。
5.2 分类响应
福渡交警中队、派出所、经发办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交通拥堵、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交通运输保障行动。按相应部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供电所按相应部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启动社会应急机制。
水利站按《陡沟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启动应急响应。
农服中心按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预防和处置农业突发事件。
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其他种类突发事件,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5.3 先期处置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网格片区、村(社区)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应急措施。重点做好电力、通信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加强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加强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加强防灾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储备。
5.4 信息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区域网格片区、村(社区)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同步报告镇指挥部办公室。各地区、各行业后续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以续报方式上报镇指挥部办公室。
5.4.1 气象信息
监测或预报我市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者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10毫米以上,或者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或者持续2天以上日最低气温在零下 3°C以下,由安监站接收县气象局相关信息并同步告知指挥部。
5.4.2 交通信息
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镇内交通等场站、运输线路结冰、积雪,引起交通受阻或中断,经发办、福渡交警中队等部门应于事发1小时内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3 公共设施信息
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供电、通信、供水等设施出现线路结冰、受损等情况时,经发办、供电所、村镇建设办、镇电信公司等部门(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4 农林信息
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使农业、渔业等生产受到影响,农服中心等相关管理部门(单位)应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5 其他信息
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使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受到影响,行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5 指挥协调
5.5.1 启动应急响应
镇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建议,报镇指挥部批准发布。
5.5.2 应急处置
气象信息监测
镇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加强与县气象部门沟通,继续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动向,及时向各部门进行报告和通报。
交通运输保障
福渡交警中队、经发办等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对因遭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断的国道、镇道进行应急抢修和养护管理,确保交通大动脉的畅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保站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迅速组织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确保乡镇主要道路的通行。福渡交警中队、经发办、派出所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等部门密切配合,视情况采取重车不间断通行、分流绕行、警车开道、集中护送等措施,确保高速公路人员和物资运输。福渡交警中队、经发办加强水路和水上运输管理,确保人员、物资等运输安全畅通。
能源物资供应
经发办、供电所、招商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外联系、横向协调和行业管理,组织协调供电、发电、石化(石油)、盐业等企业,确保煤炭、电力、油料等能源、物资的市场供应。全镇各重点单位(部门)应预备并适时启用自备电源。
基本生活供应
经发办、城东市监所等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的监测,及时查出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依法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和市场秩序。经发办、城东市监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基本生活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村镇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供电所、自来水公司等确保居民用水的正常供应。安监站组织为受困人员提供食品等紧急援助。
基础设施抢修
福渡交警中队、村镇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供电所、自来水公司等部门迅速组织应急抢修队伍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基本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
医疗卫生救援
卫生院、镇卫生院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因灾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为受灾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
社会治安维护
派出所加强执勤力量,做好社会面的控制,特别是人员大量滞留的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枢纽的治安秩序维护。
人员转移安置
镇政府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民政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疏散告诉公路服务区、码头等交通枢纽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部队力量支援
镇武装部、派出所积极支援地方抗灾救灾,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
次生灾害防御
公安、自然资源、规建、电力、通信、消防等部门加强监测、管理和巡查,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交通事故、地质灾害、管网爆裂、火灾等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5.3 扩大应急
根据灾害发生趋势和应急处置需要,镇指挥部调用全镇各地、各部门的应急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救援,联系上级单位支援抢险救援行动。
当本镇应急力量和资源无法有效控制灾情进一步扩大时,迅速报请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技术指导和应急力量、装备的支援。
5.6 社会动员
镇政府迅速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必要时,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参与抗灾救灾。
5.7 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1)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由县气象局发布。
(2)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及防灾救灾工作信息由镇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党政办发布。
(3)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交通运输相关信息,增加咨询热线,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并及时报告镇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镇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运输、新闻等有关部门和通信运营企业依托政府门户网站、通信运营企业短信平台统一发布。
5.8 应急结束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宣布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6.1 救济救灾
镇政府及应急、民政、规建、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陡沟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2 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工作,防止灾后疾病流行。
6.3 基础设施恢复
电力、交通运输、规建、通信、综合执法等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力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恢复正常功能。
6.4 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网格片区和村(社区)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
灾后重建原则上按预案标准恢复,情况需要且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重建。
7.应急保障
7.1 队伍保障
镇政府和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成立和组织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应急处置的辅助力量。
7.2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抗灾救灾所需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7.3 通信保障
村镇建设办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工作。
7.4 交通运输保障
经发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运力,优先保障受灾群众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
7.5 电力保障
经发办、供电所负责保障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7.6 物资装备保障
镇政府和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的储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7.7 治安保障
派出所加强重点部门的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的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哄抢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物资、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优先保障抢险运载车辆通行。
7.8 避灾场所保障
镇政府和应急、规建等部门确定本地区的避灾(避险)场所,设立标志,确保人员转移安置需要。必要时,依法征用学校、体育、文化、人防等社会公共场所。
7.9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院、卫生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7.10 基本生活保障
经发办、城东市监所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的监测,必要时依法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经发、市监、农业等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基本生活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
8.监督管理
8.1 宣传、培训与演练
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业务培训,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8.2 调查评估
镇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性质、损失、影响和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报告。
8.3 责任追究
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涉险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附则
9.1 名词解释
道路结冰是指等级公路结冰。
雨凇又称“桐油凝”“树挂”、冰凌、树凝,是指超冷却的降水碰到温度等于或低于零摄氏度的物体表面时所形成玻璃状的透明或无光泽的表面粗糙的冰覆盖层。
9.2 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镇政府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9.3 预案施行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无为市陡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