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无退役军人字[2022]+67号)

发布时间:2024-04-25 11:55信息来源: 无为市红庙镇阅读次数:编辑:黄岳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