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入(夫妻投靠)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0-06-03 15:58信息来源: 无为县开城镇阅读次数:编辑:沃苗苗 字体:【  
一、项目名称:
户口迁入(夫妻投靠)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皖公通[2012]62号)、《芜湖市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府[2012]46号令)
三、申报条件
公民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共同居住的配偶户口迁入。现役军人的配偶在军人原籍随公婆共同生活的,可以在军人原籍申请户口迁入。
四、申报材料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迁入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政府住房证明和同意接受证明;
2、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和身份证。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户籍民警审核,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的打印《业务受理单》和《户口迁移审批表》,经所领导核准当场签发户口准迁证。待申请人将原籍户口迁出后,持户口迁移证到派出所当场办理落户手续。
迁往农村集体土地区域的,户籍民警打印《业务受理单》、《户口迁移审批表》和《办理户口承诺单》,经社区民警核实无误后报所领导核准,5个工作日内签发户口准迁证。
派出所采集16周岁以上迁入人员居民身份证电子照片。
六、收费标准
1、户口簿:免费;
2、户口准迁证:免费。
七、收费依据:
八、法定时限:当场办理(迁往农村集体土地区域5个工作日)
九、承诺时限: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