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5 15:24信息来源: 无为市开城镇阅读次数:编辑:开城镇党政办 字体:【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部门

为做好2024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关于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开城镇人民政府  

2024318日 


关于切实做好2024春季重大动物疫病

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

 

村(社区)、镇有关单位:

根据《无为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的的通知》(无防疫20240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2024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

加强畜禽强制免疫工作,家禽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免疫口蹄疫,羊免疫小反刍兽疫。要求免疫密度、免疫档案建档率、家畜二维码耳标佩戴率均达到100%,免疫抗体达标。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达标。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强化监测排查,严格落实猪场生物安全措施,规范种猪、仔猪和商品猪调运监管。全春季集中强制免疫于310日启动,430日前全面完成。同时,建立集中免疫与规模场常年程序化免疫、散养户定期补免相结合机制。全统一实行每月第二周为补免周的规定,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白和死角。

属地内规模养殖场要全面实行先打后补,确保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全覆盖;政府采购的强免疫苗不得供应规模养殖场。同时,镇兽医站要安排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先打后补工作,宣传引导规模养殖场通过市场化购买第三方服务,通过安徽兽医信息系统做好实施养殖场的材料审核和疫苗购置、免疫信息上传工作,并及时反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时报送进展情况。

二、明确工作职责

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落实政府和部门责任制。镇政府对本区域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镇长为本辖区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保障防疫经费落实,镇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抓布置、抓落实,切实抓好防疫质量和防疫进度。实行行政领导和技术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层层落实,扎实推进防疫工作。镇政府要与规模养殖场签订防疫承诺书,发放动物强制免疫告知书

全面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

今年我镇实行兽医社会化服务全覆盖要按照《芜湖市进一步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防疫体制改革创新,建新的防疫主体参与防疫,提升防疫技术和服务能力提高动物防疫质量全镇成立的防疫服务组织参照《芜湖市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办法》镇政府签订年度防疫合同,同时向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规范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行为,落实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加快培育、更新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充实年轻精干力量,更好服务于动物防疫工作。

2024年春季防疫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318日前为全春季动物防疫动员部署阶段,镇要制定免疫时间进度表,召开行政村负责人、村级动物防疫员及农业服务中心人员会议,开展动物防疫技术培训,统一动员部署,层层抓落实。镇要通过广播、科技下乡、镇村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春防氛围,提高动物防疫质量。

(二)集中免疫。319430日为全春季动物防疫集中免疫阶段。镇畜牧兽医站要安排专人到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领取疫苗(联系人:李强,13905658120疫苗由镇政府安排固定地点存放,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由防疫员代管。镇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向市级畜牧部门申请年度强免计划,规范申报、领取、发放、使用疫苗。防疫员要从镇级领取疫苗,不得越级领取,完善疫苗入出库台账,防止浪费,以备每年的疫苗审计审查。实施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自购《国家批准使用的有关疫苗目录》所确定的相应强制免疫疫苗及品种。疫苗的运输、贮藏要全程冷链,确保疫苗质量注射疫苗后空瓶、注射器由镇防疫机构统一回收、无害化处理并建档备查要督促防疫员开展免疫时规范填写免疫档案打挂耳标,要积极筹备防控所需消毒药品、防护用具等应急防疫物资。强制免疫可采取划定区域、分片包干、逐步推进的方式,或逐村逐场整体推进的方式,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防疫员进村入户开展防疫,镇政府要统一安排村干部带队,防止出现防疫空白村(户)。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防疫密度和质量的责任主体均不变。

(三)检查验收。51—510日为镇自查自验阶段,镇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开展查缺补漏,尤其是对新补栏畜禽和漏免畜禽要及时补免,确保免疫密度质量,完善档案,及时向市防指办报送自查结果,并根据市防指办年度监测计划在自查结束前送检畜禽血清样品,市防指办开展兽医实验室抗体检测并通报。

加强先打后补疫苗使用效果跟踪监测和评价,定期公布监测评价结果。将强免情况与监测评价、产地检疫、生产记录、财政补助等政策措施挂钩,对不按规定开展强制免疫或检测抗体不达标的规模场,不予发放先打后补补助。

四、落实防疫经费

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由中央、省、芜湖市无为市四级财政按比例承担。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无为市级以上财政承担部分安排落实,镇要按照每年每户1.2元的标准予以配套落实。全镇 在落实防疫员劳务报酬补助经费基础上,对防疫防护用品、防疫器械、交通等经费要予以保障,同时各镇要进一步加强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切实保障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督查指导

集中免疫期间,镇政府将建立督查和通报制度,加强防疫员考核,按照劳务合同和《无为市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办法》对防疫员实行绩效考核,兑现劳务报酬和奖励。镇政府严格按照要求对辖区内实施先打后补养殖场户疫苗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养殖场自主强制免疫技术水平,确保免疫质量。

511日开始,准备接受市防指成员单位春防和非洲猪瘟防控情况督查,督查对象为规模养殖场及散养户免疫密度,督查结果将纳入年终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5月中、下旬省、芜湖市防指将开展督查,今年无为市仍列入农业农村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考核候选县之一,将代表芜湖市、安徽省接受考核,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