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文字解读:《赫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为巩固加强我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成果,确保项目长久持续发挥效益,规范管护资金使用。
(二)起草依据:该文件起草时依据《无为市农田建设工程管护暂行办法》,结合赫店镇实际起草的。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按照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粮食安全的要求,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工作摆在农业高质量发展重要位置。坚持“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因地制宜、建管并重,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创新管护机制,强化监督评价,努力实现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全域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高标准农田设施包括农田灌溉工程、排水工程、田间道路以及配套的高低压电力设施等。管护主要是指对农田基础设施进行管理、维修和养护,确保设施原设计功能正常运行。管护主体应对农田基础设施开展必要的日常维护,对农田基础设施进行经常保养和防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进行管护。坚持建管并重,将农田基础设施建后管护作为项目建设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户、专业管护人员等共同参与的管护体系,层层压实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责任,实现农田基础设施管护有主体、有人员、有资金、有制度,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设施正常运行,耕地质量不降低。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镇农服中心依据无为市有关工作方案,起草初稿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正式印发。
(二)在行政机关和各村(社区)内部征求意见后无反馈意见。
(三)向社会征求意见后无反馈意见。
四、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机制,压实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责任,实现“五有四确保”目标,即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有主体、有人员、有资金、有标准、有考核。
五、主要任务(内容)
(一)夯实管护基础。提高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意识;完善管护机制,细化管护责任,提升管护实效;多方筹措管护资金,采取政府拨付、村集体预留等多方共济;加强管护人员力量,政府、土地经营者、土地承包者和第三方服务形成“四方”监督管护。真正把高标准农田建后长效管护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高标准农田“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在项目设计阶段,鼓励采用新技术;在项目施工阶段,监督施工企业严格落实施工关键环节;在项目验收阶段,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达到规范要求;
(二)界定管护范围。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重点加强项目区田间道路、灌排系统、农田防护、输配电、泵站、节水灌溉设施等工程的管护,确保项目区田间道路完好通达、灌排通畅、各类设施及配套设施完好并能正常发挥作用。
(三)严格管护标准。田块整治工程,要确保农田表层耕作土壤不被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梯田田坎完整;灌溉与排水工程,要求灌排站、机电井、灌排沟渠、输水管道、配套建筑物、灌溉设备完好,按技术要求进行维护,各项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田间道路工程,要求路面平整、路肩完好,能够满足农用运输车辆和农业机械的正常通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要求农田防护林保存率达到85%以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设施完好,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农田输配电工程,要求输电线路、变配电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完善、运行安全,围栏和警示标志完整,低压输电线路满足灌排设施运行、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要求;农田建设其他工程及其配套设施,要求农田建设其他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四)落实管护主体。各级职责有落实。全面建立健全“市统筹、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建后管护机制,制订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范围、内容、标准,压实管护责任。项目所在村民委员会为管护主体,实施具体管护。同时,各项目村(社区)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委托代管、第三方购买服务等管护新模式。镇级水利和农业部门负责管护主体履行管护责任,加强对项目区种植情况进行监管。
(五)明确管护责任。各类管护主体应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开展管护工作,保证工程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镇级负责加强对辖区内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的领导,全面掌握各村高标准农田运行情况,严格监管高标准农田管护经费使用。各村负责开展具体的管护工作,及时维修维护损毁的工程措施,分年度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利用台账,准确掌握高标准农田损毁、维护情况,流转、利用情况,管护基金安排、使用情况等。管护工作包括日常巡视检查和日常保养维护,日常消淤,防范机耕路超载超标车辆通行等日常管护及对较大规模的沟渠管护。
六、创新举措
将2019年以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全部纳入管护范围,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定期维护,确保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不降低,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久持续发挥效益。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督查组,考核组。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水利部门参与,抓好管护政策落实和管护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等工作,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合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镇级农业部门要抓好建后管护政策制定,监督项目区管护责任落实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村(社区)应统筹用好省级涉农资金和其他相关资金,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确保管护资金安排落实。各村(社区)可探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将保险赔付金作为工程管护资金来源,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关于管护定额及标准,参照无为市农业农村局、无为市财政局无农〔2021〕131号文件执行。
(三)强化监督考核。镇农业部门和水利部门应当加强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的监督,督促管护主体履行管护责任。要加强对建后管护工作的检查督导,将其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同奖惩。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赫店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盛杰
联系方式:15956539018
联系邮箱:5629587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