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塘镇供电所

发布时间:2023-11-25 10:06信息来源: 无为县泉塘镇阅读次数: 字体:【  

一、工作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供电区域内安全供电;负责搞好供电区域内用电户的业扩、报装接电、优质服务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工作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负责本所职工的政治学习、技术培训、工作考核和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搞好所内团结;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2.服务承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4%,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95%;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对欠电费客户依法采取停电措施,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费用结清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电价和收费政策,及时在供电营业场所和网站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装表接电期限: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居民客户3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5个工作日内送电;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实施错避峰、停限电;受理客户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7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二、办公地址:

泉塘镇政务综合楼一楼

三、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四、负责人姓名

  长:丁国祥
副所长:俞贵勇
五、联系电话:

0553-6964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