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塘镇财政所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财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
2、负责编制本级财政预算、决策草案和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执行财政预算;
3、负责组织财政收入,管理财政支出;
4、负责本级财务、会计管理、建立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5、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及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6、负责上级财政投入乡镇农业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
7、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
8、负责财政面向农民补贴资金的管理、核算和发放;
9、负责财政有偿资金回收、核算和管理;
10、负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管理;
11、负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12、配合有关部门对乡镇(村)涉农收费进行监督;
13、承担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地址:
泉塘镇泉新大道东侧
三、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四、负责人姓名
所长:何尧舜
副所长:钱邦东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供电区域内安全供电;负责搞好供电区域内用电户的业扩、报装接电、优质服务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工作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负责本所职工的政治学习、技术培训、工作考核和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搞好所内团结;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联系方式
0553-696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