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鹤毛镇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堆放排查整治工作,我镇制定了《鹤毛镇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毛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鹤毛镇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我镇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多发易发态势,切实维护我镇生态环境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控源头、奖举报、查运输、堵落地、严打击、重追责”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外防跨区域非法输入、内防非法转移倾倒,斩断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利益链,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我镇生态环境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排查。各村、社区要按照“查漏洞、补短板”的原则,进行网格监管排查,要克服侥幸心理、厌战情绪和懈怠思想,协调联动,在下基层、访群众的基础上,组织分片干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对县域边界、山区、林地、河道、坑塘、水库河湖岸线、废弃或闲置厂房、低坑洼地带等易发重点区域进行摸排,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坚决把固废排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巡查。各村、社区根据分片原则,对辖区内部进行日常巡查,各村、社区要和老百姓讲清楚情况道理,鼓励群众进行举报。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可疑车辆,要拍片取证,尽量拍摄出车牌号,向镇反映。对涉事车辆及时劝阻,避免造成生态环境污染。镇巡查队伍每晚由当日值班负责人带队,带领2名防火中队队员进行巡查,同时督促各村、社区分片干部上路巡查。
(三)加大宣传。各村、社区要营造全民排查氛围,充分借助群众力量,采取走访、调查等措施,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公众、企业举报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问题线索。严格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经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查证属实的举报,按照《芜湖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见附件3),予以奖励。
(四)压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责任到人”原则,各村、社区分片干部为第一责任人,要下沉一线,在分片区域开展巡查检查。各村、社区书记要亲自督促两委分片干部开展巡查检查,杜绝办公室调度、电话调度等形式主义。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在年底目标考核任务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存在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村、社区不予评优评先。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15日至3月25日)。各村、社区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4年3月25日至4月10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排查的时间、任务和责任,确定重点区域和人员安排,迅速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4月11日至5月20日)。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经验及成效,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常态化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行动领导小组,按照部署要求,落实各阶段任务,明确专人排查,落实排查任务,深入打好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攻坚战。
(二)强化排查力度。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固体废物排查力度,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营造舆论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宣传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的危害及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争取全社会的支持,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举报倾倒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为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排查问题清单经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至镇环保站。
附件:1.鹤毛镇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堆放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2.鹤毛镇固体废物排查问题清单
3.芜湖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
附件1:
鹤毛镇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堆放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忠浩(党委书记)
程炜峰(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孙兴忠(人大主席)
俞韵文(党委副书记)
张后能(副镇长)
何学锋(副镇长)
刘 粲(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潘 杰(副镇长)
朱德松(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卞 飞(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金别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洪珊珊(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姜海阳(挂职党委委员、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吴天成(挂职副镇长)
成 员:张 驰(党政办主任)
张国强(经济发展办主任)
王 众(财政所所长)
田 牧(社会事务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黄树兵(自然资源与规划所所长)
张宝平(林业站站长)
张生敏(文明办主任)
徐修新(安监站站长)
叶金田(城管中队队长)
朱银东(文化站站长、农经站站长)
张少宝(乡村振兴站站长)
凌华程(纪委副书记)
朱 旻(团委书记)
杨 慧(经济发展办干事)
符 露(经济发展办干事)
高金涛(经济发展办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济发展办,张国强同志为办公室主任,符露负责其业务。
附件2:
鹤毛镇固体废物排查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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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政府盖章): |
主要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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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发现的问题 |
地址 |
责任 |
整治措施 |
整治时限 |
是否完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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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别 |
固废类型 |
固废量(吨) |
具体问题描述 |
行政区域 |
具体地址 |
经纬度坐标 |
是否位于企业厂区外 |
离最近水体距离(KM) |
所属水系 |
责任主体(企业、单位) |
网格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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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乡镇(街道、园区) |
村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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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镇级 |
村级 |
市级 |
镇级 |
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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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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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注:问题类别包括非法贮存(或堆放)、转移、倾倒、处置等。固废类型包括一般性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产物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