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埠镇基层站所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4-12 16:06信息来源: 无为市牛埠镇阅读次数:编辑:徐颢 字体:【  
牛埠镇基层站所职能目录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机构
1 牛埠中心卫生院是一级甲等医院,是无为市三所全民所有制中心卫生院之一,始建于1956年,医院位于无为市西南乡牛埠集镇中心,交通便捷,为本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

医院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开设病床30张。现有职工78人,在岗医务人员有副主任、主治医师5人,医师12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0人。医疗设临床及医技科室有“内儿科、外科、妇产科、骨伤科、五官科、中医科、体检、B超、放射科、护理部及防保站,为儿童计划免疫、住院分娩、各种常见病、及需手术病人提供方便、价廉、安全有效医疗卫生服务。

医院强化管理,建立规范化儿童免疫接种门诊、输液大厅、新住院楼正在建设,设施条件较好,院内环境整洁,为病人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近年来引进大专以上医学专业人才有12人,充实医疗岗位。

医院坚持“以人为本”,“病人至上”服务宗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务人员爱岗敬业,竭诚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中心卫生院
2 1、受市局委托负责经营面积100m2以下个体工商户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政审批工作。
2、对辖区内的经营主体进行摸底调查,及时掌握辖区内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
3、根据市局安排对辖区经营主体开展日常监管。
4、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的年度报告工作。
5、以本所的名义作出对个体工商户、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的处罚;受市局委托查处辖区内食品安全、商标、广告、合同、产品质量、农资监管、无照经营、标准计量违法案件,罚没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报市局审批。
6、协助市局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
7、协助市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8、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个体工商户、食品前店后坊的现场检查与量化分级;指导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对农贸市场内食品摊位的现场检查与量化分级;协助市局指导“四员”对小微餐饮、小微药房的现场检查与量化分级。
9、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辖区内的文明创建工作;
10、管辖区域为牛埠镇、洪巷乡、昆山乡三个乡镇。
11、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市场监督管理所
3 1、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编制、落实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巡查,负责本乡镇土地复垦和耕地保护;
4、负责本乡镇土地调查、统计等地籍管理;
5、负责本乡镇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土地有偿使用以及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等;
6、承担乡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土资源管理所
4 1、预算编制管理。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2、组织协调收入。根据财政体制规定,负责乡镇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与管理;负责乡镇规费,政府性基金、租金收入等非税收入资金的管理;

3、专项资金管理。监督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大型农机具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粮食资金等直接面向农民的补贴性资金和上级下达的农田水利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支农专项资金、农村公益项目资金的落实;负责或协助乡镇范围内农村五保户补助、抚恤优抚资金,农村低保资金等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障资金以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农村贫困学生“两免一补”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发放;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镇转移支付资金专户储存,核拨及监督管理等;

4、国有资产管理。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单位财务监管。负责乡镇各单位会计核算和代理村级会计核算工作;财经政策执行。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依法监管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信息,培训会计人员;督促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负责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检查财税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财政所
5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依法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5、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查破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须专业侦察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察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察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依法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派出所
 6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法所
7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政,按教育法律法规办事。
2、组织并指导德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道德规范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生守则》,抓好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3、抓好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加强学校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抓好中小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健康教育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
5、指导学校加强组织建设、行风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
6、规范中小学校收费行为,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增收节支,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7、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抓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有关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的教师队伍。
8、切实做好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中心校
 8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
2. 按规定权限负责供电区域内电网的运行维护、检修、事故抢修及故障报修工作,不断提高供电质量。     
3. 按规定权限负责编制供电区域内电网的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大修、技改工作,增强供电能力。   
4. 按规定权限负责供电区域内用电客户的供电服务、营销管理工作,保证电费的按期回收。     
5. 按规定权限负责供电区域内线路和低压配电变压器台区的线损管理工作。     
6.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开展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各级电网的安全运行。   
7. 负责供电区域内的客户用电检查和安全用电宣传等工作,建立和维扩良好的供用电秩序。    
8. 负责供电区域内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工作,树立供电企业的良好形象。  
供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