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镇基层站所及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3-01 09:01信息来源: 无为市昆山镇阅读次数:编辑:昆山镇党政办 字体:【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机构
1  
1、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卫生院
2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电价政策,搞好农村电费电价管理。
2、负责供电区域内农村0.4kv低压电网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
3、按规定受理客户的业扩报装申请,及时办理变更用电及临时用电等用电业务,对业务界定不属供电所办理的高压客户申请,由供电所受理后转报上级办理。
4、负责和本所营业区域内的抄表、审核、电费复核管理、电费收缴合同管理和开拓农村电力市场。
5、负责本所业务范围内计量装置安装、更换、维护和管理。
6、负责营业区域内0.4kv及低压配电的线损管理。
7、搞好农村供电优质服务、认真履行供电服务承诺,树行业新风,搞好两个文明建设。
8、搞好农村用电检查宣传普及安全用电知识、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农村供、用电程序。
9、建设和完善所内各项规章制度、基础资料,搞好综合管理,并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10、完成县级供电企业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和其他工作任务。
 
供电所 
3 1、组织、领导、督办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教育方针,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各项教学研究活动;管理使用好各种教育经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负责辖区内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围绕教育教学中心,深入各学校检查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2、服务承诺:坚持科学发展,规范学校管理,引导学区中小学幼儿园(幼儿看护点)注重学校内涵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稳步提高办学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中心校
4 1、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的公共复杂场所、重要地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治安秩序管理,对旅馆业、刻字业、印刷业、旧货业、摩托车修理业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对民用危险物品和违禁品的管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案件、群众性治安事件的查处,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租私房的管理,维护辖区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为国家其他行政管理决策提供资料和情况;
2、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造工作,对被劳改、劳教、少管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3、在群众中开展经常性的“四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
4、协助侦破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提供破案线索,侦破应由派出所受理的一般刑事案件,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由派出所完成的任务;
5、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刑事案件的发生;
6、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派出所
5 1、做好土地相关法律宣传工作,处理土地违法案件。
2、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切实保护耕地。
3、严格管理执行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小城镇建设规划。
4、依法进行土地登记,产权登记。
5、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6、做好农村村建规划、宅基地的审批。
7、集体土地的调查,登记,统计。
8、协助上级土地监察部门做好土地利用监察工作。
9、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土资源管理所
6 1、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方针、政策及措施。
2、扎实有效完成区农业、林业、水务各部门主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
3、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三农”的水平能力。
4、坚持不懈搞好良种、良法示范,推进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努力提高全乡农业的科技水平和产业化水平。
5、严格纪律,遵守制度,廉洁办公,依法行政。
农业服务中心
7 1、协助乡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处;
3、管理和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依法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司法所
8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财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
2、负责编制本级财政预算、决策草案和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执行财政预算;
3、负责组织财政收入,管理财政支出;
4、负责本级财务、会计管理、建立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5、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及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6、负责上级财政投入乡镇农业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
7、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
8、负责财政面向农民补贴资金的管理、核算和发放;
9、负责财政有偿资金回收、核算和管理;
10、负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管理;
11、负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12、负责乡镇政府采购管理;
13、配合有关部门对乡镇(村)涉农收费进行监督;
14、承担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