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办

发布时间:2024-04-15 11:38信息来源: 无为县洪巷镇阅读次数: 字体:【  

一、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民兵工作和国防教育、动员及征兵工作。 
3、负责普法宣传,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 
4、负责行政村(居委会)建设工作。 
5、负责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双拥及其他民政工作。 
6、负责来信来访问、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7、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工作。 
8、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工作。 
9、承担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地址:无为市洪巷镇政府办事大厅

三、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四、负责人姓名:佘文康

五、联系电话:0553-252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