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

发布时间:2024-04-15 11:40信息来源: 无为市洪巷镇阅读次数:编辑:洪巷镇人民政府 字体:【  

一、机关职能

1.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团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决定。

3.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经常向党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4.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依托“党建带团建”,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5.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教育和管理,依法维护团员和青年的合法权益,严肃团的纪律。

6.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参与社会实践、帮困助学、希望工程等活动。 广泛开展有益于团员青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7.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

8.负责团内年度统计和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9.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办公地址

洪巷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三楼

三、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四、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夏永凡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2521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