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宣传统战文明创建办公室
一、机关职能
(1)宣传室
1、负责组织、指导全镇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2、负责规划本镇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
3、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好全镇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全镇开展文明镇、文明单位(村)、文明小区的创建活动。做好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和复查工作。
4、负责全镇对外宣传工作的总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镇的宣传报道。
5、加强对文化、体育等部门的指导管理。
6、负责全镇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
7、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2)统战办
1、组织开展6—8次各类活动,其中组织3次以上理论学习。
2、慰问敬老院1次,走访少数民族贫困户2次。
3、组织1次外出参观调研活动。
4、向上级提供4条以上信息,5条以上合理化建议。
5、积极为全镇开发保护献言献策。
(3)文明办
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全镇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
2、负责提出年度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意见并组织检查、指导、实施。
3、协调全镇精神文明建设中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4、培养和树立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总结和推进经验。
5、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镇、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居民区、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6、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年度的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
7、负责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办公地址
刘渡镇人民政府一楼
三、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四、负责人姓名
钱姝月
五、联系方式
67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