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渡司法所
一、机关职能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做好民间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2、积极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负责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代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调处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
4、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接受“148”法律服务电话咨询,担任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6、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7、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8、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日常帮教工作;
9、发挥职能,积极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热难点问题;
10、完成县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安排的有关工作。
二、 办公地址
刘渡镇司法所(刘渡镇人民政府大门右侧)
三、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四、负责人姓名
王社能
五、联系方式
67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