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一、机关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编制、落实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巡查,负责本乡镇土地复垦和耕地保护;
4、负责本乡镇土地调查、统计等地籍管理;
5、负责本乡镇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土地有偿使用以及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等;
6、承担乡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办公地址
刘渡镇国土所(刘渡镇人民政府大门右侧)
三、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四、负责人姓名
古明
五、联系方式
675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