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沟镇基层站所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5-13 17:23信息来源: 无为市姚沟镇阅读次数:编辑:姚沟镇党政办 字体:【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机构

1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5.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6.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7.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派出所

2

1.参与制定乡(镇)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和综合使用预算内外财力的建议。

2.编制年度乡(镇)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乡(镇)政府委托,向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3.制定乡(镇)财政收入计划,依法组织乡(镇)各项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4.加强乡(镇)财政支出管理。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乡镇工资支出、政府组织正常运转支出和社会公共需要支出的资金需要,确保本级财政收支平衡。

5.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加强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办理乡(镇)预算内外资金和各项专项资金拨款,监督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加强乡(镇)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对乡(镇)的债务进行清理,分清债务性质和责任,相应制定偿债计划,从严控制新增债务,建立举债项目论证、报批制度。

7.管理和指导乡(镇)属单位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组织乡(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8.监督和检查乡(镇)直会计单位执行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9.制定乡(镇)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负责财政信息、财政法制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10.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所

3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履行辖区内土地、矿产、测绘等国土资源行政管理职能。

2.参与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它国土资源专项规划的编制 实施。

3.协助国土资源监察机构开展执行监察,做好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的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制止、纠正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4.做好有关信访接待和配合做好纠纷调处。

5.承办农村宅基地和乡镇企业用地审核的前期工作。

6.参与统一征地、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具体项目用地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农村土地市场管理、土地开发项目管理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管等相关工作;做好土地、矿产等基础性统计及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国土所

4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市工商局的工作计划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的注册工作,依法核定其登记事项,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对其注册行为实行监督管理。

3.依法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4.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5、依法组织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5.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6.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7.制定商标发展战略,宣传贯彻商标法律知识,负责贯彻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全省著名商标,推荐全市知名商标。

市场监督管理所

5

1.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卫生院

6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血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使血防工作纳入本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负责拟定全县血吸虫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做好血防工作;负责对在有钉螺的地方新建、扩建、改建有关工程项目或兴建浏览、娱乐设施的血防安全工程设计、工程预算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

3.负责血防执法监督工作。

4.拟定下达年度全县血吸虫病防治任务计划,负责防治技术指导,组织防治工作考核。

5.负责组织实施人群血吸虫病查治;建立健全血吸虫病疫情监测网络,掌握疫情动态,定期分析上报。

6.组织开展应用性血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对达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传播控制标准的乡镇进行技术指导,组织达村验收。

7.负责血防经费的落实和管理。

8.组织实施对疫区农村、中小学校健康教育,普及血防知识,提高疫区居民、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9.实施对全镇血防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及人、财、物等管理。

10.负责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血防组

7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市制定的决议和规章制度;

2.综合管理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扫盲工作,教育督导与评估;

3.抓好中小学、幼儿园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抓好行风建设;

4.抓好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5.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督,指导学校基建、校园安全和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6.统筹、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改革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搞好教师的培训、培养和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

7.负责中小学、幼儿园人事管理和领导的考核、任免、报批工作,教师的调动、分配工作;

8.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事项。

中心校

8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道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