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墩镇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4-05-11 10:07信息来源: 无为市十里墩镇阅读次数:编辑:无为市十里墩镇 字体:【  

一、机关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和后勤管理工作。
3、承担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无为市十里墩镇人民政府

二、办公地址

无为市无为市十里墩镇人民政府

三、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四、负责人姓名

党政办主任:马志洁

五、联系方式

0553-6700139


邮箱wwxsldx@163.com   邮编238300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1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2、负责纪检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 3、负责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和人事人才工作。
4 4、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名称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法定依据 镇政府“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党政办
运行流程 1、部门草拟贯彻党的路线活动方案;
2、审核党的路线活动方案;
3、报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负责人主任签批;
4、协助做好调研、检查、督导活动相关工作。
运行要件 专题研究事项材料及调研、检查、督导活动方案
责任事项 协调沟通会务服务、会议记录、宣传报道等工作。 
名称 负责纪检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法定依据 镇政府“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党政办
运行流程 1、镇政府主要负责纪检同志布置工作,或镇党政办办主任、根据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工作要求代为布置工作;
2、根据部门职能分配任务、跟踪落实;
3、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并形成反馈材料。 
运行要件 各部门提供的相关工作情况。
责任事项 1、下发通知;
2、跟踪落实;
3、反馈结果。 
名称 负责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和人事人才工作。
法定依据 镇政府“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党政办
运行流程 1、牵头组织撰写或部门提供素材;
2、修改完善;
3、审核报送。 
运行要件 领导批示、指示或工作部署。 
责任事项 负责形成综合文字材料。 
名称 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法定依据 镇政府“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党政办
运行流程 1、开展调研,搜集素材;
2、议定提纲,组织撰写;
3、征求意见,集思广益;
4、仔细推敲,修改完善;
5、依次提交镇党委会研究
6、镇党委书记签发。
运行要件 乡镇和部门提供相关工作情况。
责任事项 1、下发通知;
2、开展督办;
3、反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