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汊镇妇联
一、机关职能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基层妇女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镇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成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大力弘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引导妇女争做“知识的女性、智慧的女性和文明的女性”;
3、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培养和推荐优秀妇女入党、上岗;
6、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组织协调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