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医疗保障局落实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政策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年3月17日
发布地点: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室
发布人:赵小初
发布单位:无为市医保局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
我谨代表无为市医疗保障局,向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无为医保工作的社会各界、参保单位及个人、各级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市政府安排,今天我局召开主题为“落实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政策,保障贫困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的新闻发布会,旨在通过新闻媒体让社会各界了解我市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群众对我市医疗保障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这场发布会是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第一场新闻发布会,足以见得我局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高度重视。
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可持续、惠民生、推改革”的思路,将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创新药品保障机制,提升医保待遇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全市人民基本医疗需求,尤其是在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上狠下功夫。
一、2019年,我市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一)实施“应保尽保”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坚决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稳定实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落实贫困人口差异化参保补贴参保政策。
我市医保部门会同税务部门,通过落实镇为主的参保主体责任,强化对各镇参保工作的督促,圆满完成2020年贫困人口参保工作任务,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100%,达到应保尽保要求。
(二)落实“应享尽享”
1.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三保障”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一兜底”指“351”财政兜底,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两免两降四提高”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一补充”指“180”补充医保,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补偿后,剩余合规医药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
2.“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报销,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351、180等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在医疗机构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结算。
2019年,全市贫困人口享受“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补偿304419人次,共发生医药费用22215.74万元,享受政策补偿18846.22万元,综合补偿比例达88.79%。
(三)做到“应办尽办”
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办理“应办尽办”的要求,本着优化服务、简化流程、方便群众的原则,由患者个人申请,镇卫生院审核发证,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信息资料报市新农合中心,市新农合中心在城乡居民医保系统进行标识。贫困人口慢性病病种由现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20组扩大到45组。其中:常见慢性病31组,特殊慢性病14组。
常见慢性病 |
特殊慢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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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病 种 |
序号 |
病 种 |
序号 |
病 种 |
1 |
高血压(Ⅱ、Ⅲ级) |
17 |
结核病 |
1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2 |
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 |
18 |
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2 |
白血病 |
3 |
冠心病 |
19 |
硬皮病 |
3 |
血友病 |
4 |
心肌梗死 |
20 |
晚期血吸虫病 |
4 |
精神障碍(重性) |
5 |
脑出血及脑梗死(恢复期) |
21 |
银屑病 |
5 |
恶性肿瘤放化疗 |
6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22 |
白癜风 |
6 |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 |
7 |
慢性溃疡性结肠炎 |
23 |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
7 |
器官移植抗排治疗 |
8 |
慢性活动性肝炎 |
24 |
白塞氏病 |
8 |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
9 |
慢性肾炎 |
25 |
强直性脊柱炎 |
9 |
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等 |
10 |
糖尿病 |
26 |
肌萎缩 |
10 |
肝硬化(失代偿期) |
11 |
甲状腺功能亢进 |
27 |
支气管哮喘 |
11 |
肝豆状核变性 |
12 |
甲状腺功能减退 |
28 |
脑性瘫痪(小于7岁) |
12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13 |
癫痫 |
29 |
精神障碍(非重性) |
13 |
淋巴瘤骨髓瘤 |
14 |
帕金森病 |
30 |
肾病综合征 |
14 |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
15 |
风湿 (类风湿)性关节炎 |
31 |
结缔组织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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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重症肌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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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应供尽供”
为尽力满足贫困人口用药需求,2019年市医保部门会同市卫健部门梳理完善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目录,重新遴选2家药品配送企业,保留1家当地企业,采取“2+1”模式保障基层药品供应。发放《致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的一封信》22000份,详细说明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购药渠道。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贫困人口合理用药的宣传引导和摸排责任。同时,建立了缺药反馈机制、信息互通机制、季度调度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努力保障贫困人口用药需求。
二、2020年医保扶贫工作总体部署
2020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实现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作用,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为实现2020年现行标准下我市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按照省、市要求,实施分类资助参保,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加强与扶贫等部门间协调配合,实现贫困人口参保、信息实时交换、动态标识及时到位、准确无误。
二是全力落实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坚持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定位,坚持基本标准,既不拔高、也不降低政策,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待遇享受到位。
三是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继续落实贫困人口在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方面的倾斜政策。
四是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范围,健全重点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救助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20年底前逐步过渡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供托底保障。
五是落实国家谈判抗癌药降价惠民政策和药品带量采购政策,降低患者用药经济负担。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国家谈判药品的供应和合理使用,并加强临床用药监测和管理。
六是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加强对贫困人口高住院率小病大养、小病大治等问题的治理,严厉打击挂床、诱导住院、虚记、过度医疗等欺诈骗保行为,提高保基金使用效益。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目录外个人费用负担。
七是优化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在普遍实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基础上,结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信息共享和服务衔接,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市域范围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记者朋友们、各个媒体今天来参加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关注、重视、支持我们的医疗保障工作。我也希望各位记者朋友今后能够多关注医疗保障工作,通过你们的宣传报道,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惠及更多的老百姓。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