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芜湖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无为市分中心外伤住院补偿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4-04-19 16:16信息来源: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无为市分局阅读次数:编辑:方泽琨 字体:【  
  依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规定,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违法犯罪、打架斗殴、戒烟、酗酒、戒毒、吸毒、工伤、自杀自残、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有他方责任人的各种意外伤害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现对以下患者进行五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办理补偿手续。
序号 补偿材料受理日期 患者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属镇村 患者自述受伤经过 就诊医院 受伤诊断 入出院日期
1 4.17 许雅雯 29 无城镇上新街33号 家里两只狗因吃食打架,阻拦误伤到手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左手环指开放性指骨骨折 2024.3.29-2024.4.3
2 4.17 秦宗怀 80 石涧镇二龙行政村 自己门口走路不慎摔倒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肋骨骨折 2024.2.19-2024.3.4
3 4.17 昌祥荣 72 石涧镇西庙行政村 板凳上摔伤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股骨粗隆间骨折 2024.2.1-2024.2.18
4 4.18 许其祥 58 姚沟镇文兴行政村 爬楼梯摔伤 马鞍山十七冶医院 锁骨骨折 2023.8.28-2023.9.19
5 4.18 周可英 70 严桥镇沈斌行政村 夜间上厕所不慎摔倒 铜陵市人民医院 肋骨骨折 2024.4.1-2024.4.11
6 4.19 钱桂林 60 蜀山镇双泉行政村 在租的房屋中不慎摔倒 大荔县人民医院 右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 2023.8.16-2023.9.9
上述患者个人自愿承诺:同意对上述情况予以公示,并保证以上受伤过程是真实的。如有虚假表诉,已报销医保补偿款无条件退还,并承担连带经济和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553-66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