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3日芜湖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无为市分中心外伤住院补偿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05-23 16:43信息来源: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无为市分局阅读次数:编辑:方泽琨 字体:【  
  依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规定,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违法犯罪、打架斗殴、戒烟、酗酒、戒毒、吸毒、工伤、自杀自残、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有他方责任人的各种意外伤害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现对以下患者进行五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办理补偿手续。
序号 补偿材料受理日期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属镇村 患者自述受伤经过 就诊医院 受伤诊断 入出院日期
1 5.19 包川凤 42 开城镇幸福行政村 患者自述骑电动车意外受伤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左大腿股外侧肌肌腱断裂 2025.4.24-2025.4.30
3 5.19 王玉萍 62 泉塘镇罗山行政村 骑电动车不慎摔倒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掌骨骨折 2025.3.21-2025.3.26
6 5.19 周章培 72 蜀山镇仁泉行政村 在家搬石头不慎砸伤 合肥市骨科医院 右足开放性趾骨骨折 2025.4.25-2025.5.9
4 5.21 孙兴芳 72 无城镇杨柳行政村 在自家门口下台阶时摔倒 东关戴氏医院 左侧股骨骨折 2025.4.7-2025.4.17
5 5.22 程小连 58 泥汊镇韩庙村 游玩下台阶摔倒 高淳薛城医院 外踝骨折 2025.2.11-2025.2.22
2 5.23 朱应枝 80 严桥镇赵魏行政村 患者自述在家门口散步不慎摔倒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左股骨粗隆间骨折 2025.2.17-2025.3.7
7 5.23 郭秀玲 62 无城镇花保行政村 走路不慎摔倒 东关戴氏医院 左三踝骨折 2025.5.7-2025.5.21
上述患者个人自愿承诺:同意对上述情况予以公示,并保证以上受伤过程是真实的。如有虚假表诉,已报销医保补偿款无条件退还,并承担连带经济和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553-66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