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芜湖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无为市人民政府真实情况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无为市政府办公楼三楼B305室,电话:0553-2521376,邮编:2383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芜湖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流程,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和公众参与,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性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下发《无为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转发芜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后以无为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市各相关单位制发的属于解读范围的文件,都必须配套政策解读。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发布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执行情况和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并且根据芜湖市集约化平台要求,建设专题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下发《无为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无为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时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等。同时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救助、规划等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共发布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共2400余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放管服改革”栏目,发布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政务服务相关信息,共发布信息相关信息238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进“证照分离”“一网、一门、一次”“减证便民”改革,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专项整治,持续创优营商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市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力求高质量快速率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无为市政府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0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01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3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从申请内容来看,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政策咨询等政府信息是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国务院、省、市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结合无为实际,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及时印发无为市级层面对应文件,并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对落实情况跟踪督促。2019年,无为市在新闻发布、在线访谈、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政策解读、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等方面先后制定了10多个制度文件,从制度上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并对无为市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公开平台建设。自芜湖市集约化平台正式上线后,我市立即安排专人与芜湖市政务公开办及技术公司做好对接工作,及时做好无为市本级新旧平台信息迁移工作,以及迅速开展对各镇、市各有关单位政务公开新平台上线指导、培训工作。并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建设,以及健全政府公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无为市政府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政府办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推动等工作。在2019年年初进行的机构改革中,设立无为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办内设机构,负责全市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要求各镇各单位均要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责任部门逐项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有序进行。二是严格督查整改。在2019年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将政务公开纳入倒扣分项,分值为4分。9月份制定并下发《无为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明确考评对象、考评内容及考评环节等,督促各镇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2019年5月10日下午,召开全市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推进会,会议共同学习了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下发《无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政办秘〔2019〕38号),要求所有镇和各相关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宣传培训、抓好贯彻落实、强化监督保障,切实做好新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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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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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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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2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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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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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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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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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
-6
|
37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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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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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9
|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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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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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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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306
|
-82
|
918
|
行政强制
|
89
|
-7
|
1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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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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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95
|
2205.6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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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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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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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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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0
|
0
|
1
|
0
|
2
|
104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0
|
0
|
0
|
0
|
0
|
0
|
6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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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0
|
0
|
0
|
0
|
0
|
24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3
|
0
|
0
|
1
|
0
|
2
|
16
|
(七)总计
|
100
|
0
|
0
|
1
|
0
|
2
|
103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2
|
0
|
0
|
0
|
2
|
0
|
2
|
3
|
1
|
6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如下不足:一是市内部分镇、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兼职多,流动性较大,专业性不强。二是年初新闻发布会计划安排较少,聚焦社会热点问题不够。三是政策解读回应的质量、效果还不够高,意见征集形式单一。四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不全面。2020年,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新闻发布会计划机制。三是进一步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四是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运用推广工作。2019年以来,国家各有关部委围绕国家26个试点领域,先后出台一系列标准指引规范,为扎实做好试点成果推广,我市政务公开办及时印发《无为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形成无为市、镇级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信息公开目录,并且制作专题界面进行市级10个领域、乡镇级10个领域试点成果标准目录的展示,不断提升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