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于2023年9月30日将《无为市镇村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全文刊登,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止2023年10月30日,市发改委通过电话、邮件等反馈形式,未收到修改反馈意见。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