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为市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及中央、省、市属驻无各单位,无为经济开发区(高沟电线电缆产业园)管委会:
《无为市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2024年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8月12日
无为市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
2024年工作计划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根据《中共无为市委办公室 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为市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无办发〔2023〕24号),特制定无为市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2024年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技支撑产业发展,大力实施“521行动”,按照《无为市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序时进度要求稳步推进,到2024年,创新投入持续加大,创新能力大幅提高,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创新效能稳步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创新要素集聚工程
1.扎实开展“人才安徽行”无为系列活动,科学编制“高精尖缺”人才需求目录,组织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招引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来无创新创业。2024年力争引育高层次人才团队4个、高端人才100名、高技能人才820名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工信局(科技局)、人社局)
2.加快无为市科技创新园区建设,推动科技孵化器争创芜湖市级科技孵化器。(责任单位:无为经济开发区)
3.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积极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和G60科创走廊区域的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2024年新增产学研合作项目35项以上。(责任单位:工信局(科技局))
4.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积极作用,畅通科技型企业的上市融资渠道,对优质科创企业进行孵化培育。搭建投融资双向对接平台,鼓励和引导创投机构投小投早投科技。(责任单位:财政局)
(二)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
1.大力实施高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计划,制定创新主体培育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辅导和培训。到2024年底,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60家。(责任单位:工信局(科技局))
2.大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做好研发投入专业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研发投入统计水平。到2024年底,万名就业人员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数达到299.8人/万人;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达到16.1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值达到3.2%。(责任单位:工信局(科技局)、统计局、税务局等)
3.支持双创团队成长,强化企业精准招引,加强企业引导,建立专精特新企业种子库,分层次做好企业培育的指导工作。2024年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累计达52家。(责任单位:工信局(科技局))
4.聚焦主导产业,布局建设一批技术创新平台。按照“一个主导产业一个公共研发平台”的思路,加快推动绿色食品、新能源、特种电缆、家纺新材料等产业研究院建设。(责任单位:工信局(科技局))
(三)实施产业创新升级工程
1.实施技术改造行动计划,推动特色主导产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组织申报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到2024年底,规模以上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50%。(责任单位:工信局(科技局))
2.全力谋划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芜湖集群无为起步区,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5G+工业互联网,引导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责任单位:数据局、无为经济开发区、工信局(科技局))
3.深化三产融合,加强“智慧农业”建设,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充分发挥安徽农业大学无为市乡村振兴产业研究院和安徽工程大学无为市和美乡村建设研究院在我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及和美乡村建设中的技术支撑、技术保障与技术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4.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吸引各类优秀技术、管理、经营人才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开展第四批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到2024年底,县级以上科技特派员达到262人。(责任单位:工信局(科技局))
5.实施服务业“内培外引”专项行动,强化服务业“锻长补短”。创新服务业发展方式,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构建现代服务业生态体系,促进服务业品质化发展。(责任单位:发改委)
(四)实施创新体系建设工程
1.联合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等,深入各产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全覆盖走访,开展技术需求收集,形成产业链技术需求清单,进行精准发布、寻找解决方。(责任单位:工信局(科技局))
2.完善主导产业平台布局,引导头部企业积极对接浙江大学、上海电缆研究所等大院大所,利用高校院所科技资源共建新型研发机构。争创省市级重点研发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工信局(科技局))
3.持续推进重大产业共性技术科创载体建设,推进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引育一批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到2024年底,创新密集区数达到14个,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及研究开发机构数达到80个。(责任单位:无为经济开发区、工信局(科技局))
(五)实施创新生态优化工程
1.统筹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推广“皖政通”、“皖事通”“皖企通”三端应用,推动电子政务外网提速增效,助推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数据局)
2.推深节能减排工作,强化能耗双控。挖掘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潜力,加强节能预警监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实施用能预算管理。发展可再生资源,加快能源替代。到2024年底,万元GDP综合能耗降至0.1891吨标准煤/万元。(责任单位:发改委)
3.建立稳定的科技投入增长机制,确保以不低于8%的速度增加科技投入。进一步加强科技投入资金的整合,逐步提高科技投入占比,适时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鼓励引导企业创新。到2024年底,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4.52%。(责任单位:财政局)
4.广泛宣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重点税源户“点对点”辅导,帮助企业合理归集研发费用,多措并举落实相关税收减免政策。到2024年底,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获得的税收减免额达到13710万元。(责任单位:税务局)
5.借助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集成系统服务,让企业在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等业务时,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强宣传引导,优化服务水平,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意识,做好商标和专利申请服务,提升企业创新效率。到2024年底,新注册企业数达到2700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责任单位:市监局)
6.开展科技类竞赛、科普讲座等活动,组建各类基层科普场馆,开展省、市科普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筹措科普经费,保障科普工作有序开展。到2024年底,科普经费筹集额达到1500万元。(责任单位:科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创新委员会加强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抓好贯彻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跟踪问效。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具体举措、列出时间进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创新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督导,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典型做法、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的宣传,营造全市上下齐发力助力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