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无为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2024年无为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无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
2025年无为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标后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巩固“招投标及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公管〔2022〕13号),现制定2025年度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有效遏制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乱象及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挂靠、转包、违法分包、项目建设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等)在岗履职、工程进度滞后等违规违约行为。通过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标后履约行为,实现交易与履约两场有效联动,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优质、廉洁、高效。
二、检查范围
检查项目从已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的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项目、存在投诉事项或举报有违法违规行为等目前在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形式
标后执法检查采用联合执法检查形式。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等单位分别牵头组织开展,检查过程中不得提前告知被检查部门。
(二)检查范围:芜湖市标后监管系统全部在建项目。
(三)检查时间:2025年全年4次随机抽查。
四、联合执法检查程序
(一)检查方式。本次检查采用“四不两直”方式,直插项目现场,通过查阅工程资料、问询关键人员和查看施工现场等方式检查项目标后履约情况,形成书面检查意见。
(二)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市发改委(公管局)负责制定联合检查方案,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组织开展标后监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履行标后执法检查职责,在执法检查中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三)现场检查。标后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组分行业对抽取的项目进行资料查阅和现场检查,依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标后监管系统数据抽取检查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填写《标后联合执法检查查阅资料统计表》,对所列问题清理、排查,并做好记录,形成书面检查意见,及时移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四)问题处置阶段。根据检查发现问题的性质进行分类处置联合执法检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
施工、监理及其他工程配套服务单位存在未履行合同约定情形的,由建设单位责令改正,对中标单位进行履约约谈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建设单位未履行标后监管职责,对应当制止、处理的违约行为不予制止、处理的,予以通报,并纳入该单位本年度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年度考核(建设单位为二级部门的,纳入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考核)
五、检查主要内容
(一)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公开合同信息;合同约定的人员、工期、质量、付款 结算等核心条款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是否一致;合同内容是否存在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形等。
(二)工程进度情况。包括施工组织计划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实际工程进度是否与施工组织计划相匹配等。如工程进度存在滞后,是否明确进度滞后的原因、补救措施、责任划分,是否按合同约定追究过错方责任等。
(三)中标企业履约情况。包括书面合同中载明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等)是否到岗履职、人员变更手续是否规范、日常考勤是否满足合同约定;工程变更、工程签证手续是否完善;农民工工资是否按规定发放等。
(四)建设单位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知否健全;是否采取有效手段对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机械、劳力投入情况进行监管;关键岗位人员考勤、请假、变更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使用标后监管系统进行人员、进度、资金、信用评价等管理工作;是否使用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系统或标后监管系统进行考勤管理;对中标单位存在违约行为是否视而不见或隐瞒不报;是否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以及《芜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建设单位须落实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五)行业监管的相关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时,需持有各行业监管的检查表格,具体检查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制定。
(六)其他违规情形。
六、问题整改
1、行业主管部门现场填写《联合执法检查现场检查问题记录表》,下达标后检查整改通知书,督查建设单位整改到位。建设单位在3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至行政监督部门。
2、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检查结果和整改完成情况形成标后检查工作小结,于月底将现场检查材料、整改材料和工作小结抄送市发改委(公管局)。
3、市发改委(公管局)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情况中进行发现的违反规定情形,依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标后履约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信用评价相关规定处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年终汇总形成标后联合法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标后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是优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打击标后履约环节中各种乱象、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标后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担负起责任,部门之间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严格履职。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标后监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分管领导亲自协调领办,带领检查人员查找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做出处理。如若检查流于形式,不能发现问题,需作出相应的情况说明。
(三)强化运用。依法依规处理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落实信用评价、不良行为认定等制度,促进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