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无为农村居民收入分析报告
随着疫情得到较好管控,无为市居民生产生活逐步恢复正常。上半年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较一季度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居民持续增收仍面临较大压力。
一、无为市农村居民收入总体情况
(一)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有所回升。上半年,无为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4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增幅较一季度回升3.3个百分点。
(二)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76元,增长4%。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0.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较上年度缩小了0.009。
(三)农村居民收入增幅与全市持平。上半年无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增幅4.5%,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高于镜湖区和芜湖县0.2个百分点和0.1个百分点,与繁昌县并列芜湖市四县三区(弋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化率100%)第三位。
二、农村居民收入来源分析
(一)工资性收入增速回升。从绝对值看,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106元,占可支配收入30.6%,同比增长3.4%,与一季度相比增速提高1.8个百分点,增速逐步回升。随着疫情防控趋于稳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农民逐步就业,加上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利政策,促进了农民人均工资收入在疫情不利因素影响下实现增长。上半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贡献率为23.6%。
(二)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上半年,经营情况比一季度有所好转,农村人均经营净收入3312元,增长9.3%,较一季度回升了8.2个百分点,对增收的贡献率为71.1%。疫情有效控制后,餐饮、旅游、物流等行业相继恢复,二季度也正值茶叶、瓜果等农产品的销售旺季,农村居民经营情况得到有效提升。 (三)财产净收入稳步增长。无为农民财产净收入主要是分红、房屋租金、土地流转等收入,来源相对稳定和单一,除房屋租金外,其他几类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小。疫情有效防控后,人口流动逐步恢复正常,房屋出租也随之恢复,财产净收入得到恢复性增长,上半年农民财产净收入208元,占收入的比重为2.05%,同比增长5.1%,与一季度相比增速提高10.4个百分点。
(四)转移净收入增长乏力。上半年,无为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515元,同比增长0.3%,较一季度下降0.8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36.1%下降到34.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跌至2.8%。受疫情影响,外出务工务工人员的寄回带回收入大幅缩水,上半年农村务工人员寄回带回收入1208元,较上年度减少406元,同比下降33.6%,寄回带回收入的减少极大拉低了转移净收入的增长。另一方面,转移净收入的增长目前主要依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生活保障等政策红利的拉动,随着政策红利的逐步减弱,转移净收入增长势必放缓。
三、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农村工资性收入增速不高,拉动农民收入增长的动能不足。在无为市农村住户调查的90户样本中,户主未上过学的6户,小学学历的41户,初中学历的37户,初中及以下学历占总户数比例93.3%,农村常住人口中农民文化技术素质普遍偏低,多从事木瓦工等“脏、累、差、险、重”等低端工种。另一方面,无为市人口大量外出务工,轻壮劳动力流失较多,在调查户中,18-60岁劳动力共106人,占比45.1%,其中20-50岁的仅59人,占比25.1%,农村就业人口就业能力普遍不足、就业稳定性差,工资性收入的增长速度和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始终不足。
(二)经营净收入增长压力较大。经营收入增长虽呈上升态势,但同时该增长点也受一定因素制约,主要表现在农业科技化、智能化、产业化水平不高。目前无为市农村居民的经营生产活动相对单一,主要以种植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为主,产值很大程度还靠天吃饭、靠政策赚钱,农产品多了贱卖,少了增种增养的循环情形较为普遍。
(三)财产转移收入贡献不大。由于财产收入主要来源于居民理财利息、房租租金等,转移性收入主要来源于养老金、政府各项政策补助等收入,其来源相对稳定和单一,虽增长速度较快,但体量不大,只能作为农民增收的有效补充,短期内对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带动能力不足。
四、促进农村居民增收建议
(一)切实提高农民培训与指导,促进高质量稳定就业。一是分类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加强与本地企业用工需求精准对接,及时提供动态岗位信息,支持其多渠道灵活就业。对自主就业困难的,要积极开发乡村护路员、生态护林员、农田管护员、环卫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二是强化农民技能培训,深入挖掘农村内部就业潜力。通过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劳动者培训愿望调查,摸清失业、待业、无劳动能力等人员的培训愿望和需要,按照“有一人培训一人”的原则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授课工作,切实增加农村居民就业技能和就业面,提升就业层次。三是积极引导返乡入乡人员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返乡入乡人员创业扶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支持政策落实到位,支持返乡入乡人员从事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农产品加工业,病虫害防治、代耕代种等生产性服务业,家政服务、社区零售等生活性服务业,电子商务、直播直销等新产业新业态。
(二)大力推动农业特色化和现代化,提高农农民经营性收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培训模式,围绕农业现代化新要求开设一批“有潜力、能发展、可落地”的实用性技能,引导农民有针对性地选择农业产业,因地制宜的发展莲藕、荸荠、茶叶、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支持生猪、家禽、牛羊、水产等规模化养殖,切实增强种养殖业带动增收能力。同时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管护机制,降低农田耕种成本,切实提高农民种粮效益。
(三)统筹推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民多渠道增收。一是积极推进农村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鼓励依法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先流转土地。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成员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形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提倡整村整组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二是积极培育一批本土经营主体,以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农村“一村一品”,因地制宜发展渔光互补、稻虾共养等特色农业,发展具有无为特色的农家乐、度假区等乡村休闲旅游业,推动传统农业走上市场化道路。三是抓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将文化创意融入到农产品种植、加工到和销售等环节,将农产品进行包装和推广,同时通过商超和电商为农产品销售渠道赋能,提高农产品因销售渠道,努力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四)加强政策兜底,促进农民转移性收入稳定增长。要及时兑现惠农补贴政策、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强化农村居民兜底保障。要综合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适时调整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农村困难残疾人补贴、城乡居民养老金等标准,稳步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无为调查队 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