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话民生】车祸赔付难兑现 法律援助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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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4-16 15:01 文章来源:无为市司法局 浏览量:

我叫何某翠,今年61岁,是无为市姚沟镇五洲行政村人,2023年6月20日,刘渡镇大有行政村村民沙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无为大堤自东向西行驶,行至姚沟镇土刘路东风小区路段时,与路边正在步行的我发生碰撞,造成我身体多处受伤,经无为市交警部门认定沙某负这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3年7月4日我们双方就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赔偿申请无为市姚沟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调解。经调解,我与沙某自愿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由沙某赔偿我各项损失共计13000元,协议签订后沙某先行赔付5000元,剩余7000元于2023年9月30日前支付完毕。

二个多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这期间我多次联系沙某,让他尽快将剩余的赔偿款支付到位,前期沙某明确表示,约定时间未到,到时间一定将钱打给我。过一段时间后沙某借口暂时经济有点困难,一有好转立马支付。2024年春节后干脆拒绝接听我的电话了。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再次来到姚沟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帮助,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我,并做了详细的记录,同时告诉我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可以受理我的申请,建议我以诉讼的形式解决此纠纷。在查阅了我的相关材料后,姚沟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帮我写好诉状,并约定第二天陪同我前往无为市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法院的法官告诉我,目前案件法院已经受理,即将开庭审理。

非常感谢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帮助我这个农民维护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切实做到了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何某翠口述,无为市姚沟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祖国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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