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切实维护长江禁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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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1-04 08:16 文章来源:无为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长江流域全面禁渔的决策部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切实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与渔业资源。市公安、法院积极开展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巩固长江退捕禁捕成效。

自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退捕以来,市公安局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开展侦查打击。行动期间共出动出动警力2000人次,共收缴渔网35张,地笼290条,查扣无主渔船16条,案件扣押渔获物28.96公斤,放生渔获物上百公斤,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我局自五月一号开展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共有组织的开展了十一次集中统一行动,行动期间共抓获二十三名嫌疑人,立刑事案件十六起,移送起诉六起,已经判决四起。”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王文说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法禁。在移交法院判决的4起案件中,市人民法院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对违规犯罪人员进行判决。

“本案已审结的四起案件的被告人,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期间,禁渔区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四起案件的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及坦白;均系65周岁以上的老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对四被告人判处拘役刑并宣告缓刑。”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李春辉介绍道。

通过开展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效果,营造“不敢捕、不想捕、不能捕”的社会氛围,同时也是为了全力守护好长江良好生态环境,实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的良性循环。

市公安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以打开路,以打促禁,依法惩戒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犯罪行为;同时呼吁全市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长江禁渔规定,不捕不钓,做守法好市民,为全局计,为子孙谋。为长江大保护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记者、编辑:周旭东
审核:王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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