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人社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本单位编制了《无为市人社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的《无为市人社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目录》)。主要包括: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无为市人社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市人社局领导及分工情况;无为市人社局办公室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以无为市人社局或市人社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市人社局制定的其他非涉密文件等。
(三)计划总结
主要包括:无为市人社局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四)其他
主要包括:
主要包括:人事信息、决策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招标采购预算信息等相关信息;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就业失业登记、创业服务、对就业国准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国(境)外人员入境就业、就业救助、事业单位招聘等相关就业创业信息;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相关社保信息;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其他权利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无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网址:hhttps://www.ww.gov.cn/public/column/6603531?type=4&action=list)主动公开信息。 同时,还将采用广播、电视等辅助形式主动公开信息。
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3-6610744。
●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制作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了解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可以填写《无为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无为市人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无为市二坝路与凤河路交汇处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3-6610744
传真号码:0553-6610744
邮政编码:238300
电子邮箱:wwxrsjbgs@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接受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1、申请条件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不予公开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下列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3)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4)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5)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无为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或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收信人名称请注明“无为市人社局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通信地址:无为市二坝路与凤河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553-6610744;邮政编码:238300。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地址:无为市二坝路与凤河路交汇处。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3-6610744。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传真号码:0553-6610744。
4.网页申请。请登录无为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无为市人社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要求申请人补正。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机关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和其他机关的,本机关将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的意见,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按照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形分别作出答复:
1、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9、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机关不予提供;
10、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11、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行政机关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
(四)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名称:无为市人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无为市二坝路与凤河路交汇处。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3-6610744
传真号码:0553-6610744。
电子邮箱:wwxrsjbgs@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接受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无为市监察局提出,受理电话:0553-6610723,地址:无为市政府综合楼五楼,邮编:2383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无为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